Morning Everyone!
今天想和你分享一個我最近很喜歡的自我提問:
Would I still do this if nobody knew? (如果沒有人知道,我還會做嗎?)
第一次聽到這句話,是在 Derek Sivers 和 Tim Ferriss 的 podcast ,Derek 談到有個人寫信詢問他的意見,信中寫道他想環遊世界,去各個國家旅行,Derek 有什麼建議嗎?
Derek 給了一個很酷的回應:好啊,那就去吧。但有一個條件,試著不帶相機,也不要跟任何人說要去旅行。如果在這樣的情況下還是想去,就是打從心裡想做這件事。
這個回答讓我印象深刻。
這不只是關於旅行,而是關於人生為什麼要做某件事,深入思考做這件事的動機真實性。
我們為什麼做一件事?是因為真的想做?還是因為別人會看見?因為可以分享?發限動、打卡?還是為了讓某個人注意到自己?
這陣子我又繼續讀《The Let Them Theory》,有時候,我太容易被別人的看法左右,甚至還不一定是現實裡的人,可能只是我腦中的幻想觀眾。
但其實,別人的想法就像天氣一樣,有時陰有時晴,不全然可控,也未必跟自己有關。
就像《The Let Them Theory》書中的提醒:
如果別人不喜歡你、不了解你、不支持你,Let them。如果他們對你有不好的想法或看法,Let them。 你可以選擇不讓這些事情困擾你。
但實作起來真的好難,我知道這很重要,或許一輩子都要練習面對這件很難的事情,不把自己的價值建立在別人的想法上,不因為別人怎麼想,去選擇真正想做的事情。
我覺得我的人生有好一大段時間或是注意力是以取悅別人為前提行動,好像我是滿足別人需求的自動販賣機,投錢、或是只要打一打就有東西掉下來。
好像我存在的價值,只剩回應他人的需求。
好像我存在的價值,只剩別人喜不喜歡我。
好像我存在的價值,只剩別人認同我。
我猜可能是想要表現體貼、不要麻煩別人,對我來說是一個很重要的人設吧,為了維護這樣的人設,反而犧牲很多想做的事情,因為太在意做錯或是失敗,搞得自己腦子一片混亂,東也想做西也想做,搞到最後其實很累,累到只能靠外力釐清自己的邊界。
Let them 這個做法不是說要完全不在意別人的想法,而是多問自己一個問題:我一定要花時間去煩惱這件事嗎?如果不要可以怎麼做?
Let them,然後 Let me。
Let me 保留我的注意力給我在乎的事,Let me 為我自己做決定,而不是被過去的預設值牽著走。
這讓我重新去看自己做的每一個選擇:如果沒有人知道我正在做這件事,我還會做嗎? 如果沒有人點讚、留言、發現,我還會繼續嗎?
如果會,那表示這件事真的重要,或是讓我感到快樂。
我想,接下來我會更常用這個提問來提醒自己。
今天的電子報比平常短一點,但這個提問,我覺得值得花時間練習。
下次當你對某件事感到困惑或是焦慮時,也可以停下來問問自己:
Would I still do this if nobody knew? (如果沒有人知道,我還會這樣做嗎?)
期待下週見。
hu xx
PS. 提醒未來的我:做眼前這件事情,你不是為了別人,而是為了你自己,為了你自己,為了你自己。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本週金句 Quote of the Week
定義你自己,而不是定義別人。
From《一本你希望父母讀過的書》by Philippa Pe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