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ning Everyone!
前幾週有分享一篇「打破藉口」,裡面有提到一部 Ted Talk《How to stop screwing yourself over》,今天想特別深入介紹這場演說。
Mel Robbins:「你永遠不會有「想做」的感覺。」
我們永遠不會有這種感覺——自發性地「想做」某件事的感覺。
舉些例子來說:
- 想減肥的人會突然感覺想吃得健康一點、想喝無糖飲料嗎?不會。
- 該讓眼睛休息一下的人會突然不滑手機嗎?不會。
- 該讓肩頸休息一下的人會突然想要離開電腦嗎?還是不會。
- 該提升寫作能力的人會突然感覺想要每天寫作嗎?還是~不~會~
這些感覺並不會自動出現。
Mel Robbins 的「如何停止搞砸你自己」(How to Stop Screwing Yourself Over),她提出了一個重要觀點:有沒有「想做」的感覺並不重要,重點是如何採取行動來實現你的目標,過上你真正渴望的人生。
以下是演講中的三個重點:
1. 別再說「還好」
「Fine」(還好)這個詞對你的目標來說像是一種詛咒。
當對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說「I’m fine.」,這等於說:「我可以不要也無所謂。」它其實是一種「柔性的拒絕」,一個會讓你後悔的放棄。
試著察覺一下,什麼情況下你會說出「fine」這個詞?那些時刻正是你放棄夢想和目標的時刻。學會對自己誠實,當你覺得某事很棒、感覺很開心、或感到難過時,不妨直接表達出來,這是一種對你情感的正視與行動。
2. 五秒法則
當你想做某事的衝動冒出時,試著給自己五秒鐘的挑戰。
用這短短的五秒來激發你的行動,因為大腦的反應非常快速,能在短短33毫秒內處理面部表情。大腦中有兩種模式,一種是「自動反應」,另一種是「緊急煞車」。
當我們想改變自己的行為,行動往往會被「緊急煞車」模式所壓抑。因此,嘗試在五秒內迅速行動,這樣可以避免回到「自動模式」或「緊急煞車」的狀態。
3. 強迫自己行動
你必須強迫自己行動,重點並不在於是否「感覺」想做,而在於是否真的去做了。
試試看,早上設定一個比平時早 30 分鐘的鬧鐘,鬧鈴響起時,別按貪睡鍵,踢開棉被起床。就這麼簡單,開始為自己立下行動的基礎。
其實,每天的生活都很忙碌。如果你一直等到「想做」某件事才去做,那麼可能永遠都等不到那個時刻。
期待下週見。
hu xx
本週金句 Quote of the Week
Think about what you truly want to achieve. What legacy do you want to create? What do you want for yourself and for your family? What do you want spiritually? What level of security do you seek? What level of income and fulfillment do you want from your career? What interests do you wish you could pursue? What do you really want to do with the time you have been allotted?
From《The 12 Week Year》, by Brian P. Moran, Michael Lennington